固原市妇幼保健管理方案[5篇材料]第一篇:固原市妇幼保健管理方案固卫[2012]39号固原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固原市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和《固原市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卫生局、市直有关医药卫生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妇女儿童健康管理工作,促进和加强妇幼保健业务,保障妇女儿童身体健康
我局依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结合固原实际,制定了《固原市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试行)》和《固原市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固原市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试行)附件2:固原市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试行)二Ο一二年二月二十日主题词:印发妇幼保健方案通知抄送:自治区卫生厅妇社处,本局各局长附件1:固原市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试行)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要求,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项目,提高儿童健康水平,结合我市项目开展情况,现制定《固原市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如下:一、目标总目标
通过0-6岁儿童健康管理项目的实施,提高儿童第1页共24页系统管理率,及时发现高危儿、体弱儿,通过逐级转诊、动态管理、有效干预,保障儿童健康
具体年度目标:到2012年底1
新生儿访视率≥95%2
儿童健康管理率≥95%;3
儿童系统管理率≥90%二、服务范围和对象固原XX县区内居住的所有0-6岁儿童(含流动人口)
三、服务机构0-3岁儿童家长可根据户口所在地管理的,在本地建立健康档案,在外长期居住的儿童,由家长在户口所在地辖区开具健康管理委托书,在相对固定在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服务站、各级妇幼保健机构享受相应的免费服务;4-6岁儿童中,散居儿童的健康管理服务由乡(镇)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