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养犬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规范不文明养犬行为是改善人居环境的迫切需要、是维护公共秩序、保障群众人身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的迫切需求,为进一步规范XX县区不文明养犬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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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县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不断推进,环境卫生、交通秩序、文明出行等方面都在不断改善,但城市公共场所依然存在诸多不文明现象
XX县区违规遛犬、非遛犬时段牵犬外出、未注射疫苗、随地便溺、损毁绿地、犬只扰民、流浪犬伤人等不文明现象依然大量存在
规范不文明养犬行为是改善人居环境的迫切需要、是维护公共秩序、保障群众人身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的迫切需求,为进一步规范XX县区不文明养犬行为,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县人民政府成立规范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的日常管理、信息报送
政府副县长包大智任组长,住建局局长张凤海、公安局副局长李志坚任副组长,宣传部、农牧局、食市局、森林公安局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住建局,住建局副局长任桂军任办公室主任
二、部门职责(一)住建局
负责对违规遛犬、犬只便溺、携犬出入公共场所等不文明行为进行现场规范教育,责令遛犬人员对犬只便溺进行清理
对拒不清理的按照《通告》进行相应处罚;对按不按规定牵绳遛犬的人员进行劝导;对辖区重点区域进行常态化巡查,对流浪犬进行收容、捕捉
联系物业在各居民小区显要位置张贴《通告》、宣传标语
并向临街店铺、单位、和过往行人散发宣传材料及告知注意事项
(二)公安局
负责对XX县区内大型犬、烈犬、进行捕捉没收(身高ge;35厘米、体长ge;55厘米),没收由养犬人约束不当造成扰民、伤民犬只,没收不听劝阻、强行交易的大型第1页共3页犬只,此项工作由森林公安局配合执法行动;设立举报电话并向社会进行公开;对无证养犬行为进行处罚;对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不按规定携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公共场所和限定区域的养犬人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