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评查工作实施方案各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律师事务所: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推进依法治县进程,促进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督促司法行政机关下属各单位依法履职,持续推进司法行政机关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现就做好**年度案件评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目标任务经局党组研究讨论,**年案件评查工作不再设置案件评查总量目标任务
各单位要在研究总结以往评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各自业务工作实际,科学制定本单位案件评查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要求,确保案件评查任务落实到位
要通过评查工作,切实发现和解决法律服务活动中存在的不廉不公不规范等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努力营造严格公正文明的司法环境和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评查范围1、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影响执法公正和执法公信力的案件;涉诉信访案件;2、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办结的各类案件;公证和非诉讼案件
3、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需要进行评查的案件;三、评查方式各单位要健全案件评查制度和长效机制,广泛采取内部自查、单位互查、上级评查、交换评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评查等多种方式,认真组织开展案件评查工作
继续组织开展案件评查创佳评差活动
要从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事关全县稳定的案件中选取部分典型案件,组织开展剖析评议工作
全县共剖析评议30件分别是:各司法所15件,法律援助中心5件,公证处5件,律师事务所5件(具体任务见附表)
各单位按季度评选执法最佳、较差案件,每季度末的20日前,报送县局1件最佳案件、1件较差案件,同时报送上季度较差案件的责任查究和整改情况
10月5日前,各单位要将组织开展案件评查及剖析评议工作总结及案件剖析评议意见登记第1页共3页表(见附件)报送县司法局,并随附上报具体评查案件材料
四、评查标准1、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客观全面收集;2、适用法律法规是否准确、法律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