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违法经营砂石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5篇(1)(篇一)为整治碎石场、砂场违法占地、违法建设、乱采滥挖行为,根据**省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关于开展砂场两违专项整治的通知》(闽治违〔**〕8号)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决定开展碎石场、堆砂场两违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通过整治行动,加强河溪流域日常巡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坚决打击和遏制违法占地、违法建设、乱采滥挖的非法行为,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整治对象整治重点涉及溪柄(28个)、赛岐(7个)、罗江(8个)、溪潭(10个)、康厝(3个)、潭头(3个)、城阳(5个)、社口(2个)、溪尾(3个)、湾坞(16个)、甘棠(5个)、下白石(2个)共12个乡镇(街道)92个堆砂场
三、整治时间:**年4月20日至8月30日㈠发放通告和宣传教育阶段(4月20日至5月5日)由市国土资源局、海洋与渔业局、水利局、林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安监局、交通运输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联合发放《关于整治全市非法采砂、堆砂(碎石)的通知》,利用广播、电视进行宣传教育和播放通告内容
摸清辖区内堆砂(碎石)场经营属性,由乡镇(街道)牵头,国土资源局、海洋与渔业局、水利局、林业局和行政执法局召集非法堆砂(碎石)场业主进行宣传、教育,责令限期自行拆除设备、清除砂石料、恢复土地原貌
宣传、通告阶段时间安排表时间责任乡镇责任单位协调单位4月21日上午城阳镇国土资源局海洋与渔业局水利局第1页共16页林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交通运输管理局市两违办(执法局)4月24日上午社口镇4月24日下午潭头镇4月25日上午赛岐镇4月25日下午罗江街道4月26日溪柄镇4月27日溪潭镇4月28日上午康笙5月2日上午甘棠镇5月2日下午下白石镇5月3日湾坞镇5月4日上午溪尾镇㈡非法堆场业主自行整改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