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3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3页经营者集中的反垄断法规制www
cn来源:江苏法院网作者:莫礼花更新时间:2010-04-2715:55:55摘要: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规制是反垄断法的重要内容之一
本文主要结合我国的《反垄断法》从相关市场的界定、反垄断审查的实体标准和程序要求以及经营者集中的豁免制度等方面论述有关经营者集中的反垄断法规制内容,并阐明其具有的意义
关键词: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相关市场前言以企业合并、收购等为代表的经营者集中行为,是当前世界经济生活中的热点现象
经营者集中行为一方面带来了效率的改进,另一方面也可能导致经营者市场优势地位的产生或者巩固经营者已经存在的市场优势地位,从而使得市场优势地位被滥用的危险加大,经营者之间共谋和串通的危险加大
有鉴于此,在世界各国政府对经营者集中行为的规制中,反垄断法律的适用是其中主要的考量因素
随着2008年8月1日有着“经济宪法”之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正式实施,中国关于经营者集中行为的反垄断法规制也渐趋完善
而2009年3月18日商务部依据《反垄断法》就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案反垄断审查作出裁决,禁止该集中,更是引起了国内外对于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的高度关注
一、经营者集中概述(一)经营者集中的概念我国《反垄断法》中所采用的“经营者集中”,借鉴了欧共体关于企业集中的制度规定
根据欧共体《关于控制企业间集中行为的理事会第4064
89号条例》,企业集中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从前独立的企业所实施的合并行为;或者至少已经支配了一个企业或一个以上的个人或企业,通过有价证券或者资产的购买、合同或者其他任何方式,获得对其他的一个或者一个以上企业的全部或者部分的直接或者间接的支配权的行为
同时,根据条例前言部分所作的说明,这里所指的集中,是指那些能够给企业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