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建质字〔2010〕4号关于转发《关于印发的通知》的通知各县(市、区)建设局,有关单位:现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鲁建发〔2010〕13号)(下称《办法》),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切实提高认识
根据《办法》要求,各质监部门具体实施分户验收的监督管理,建设各方要充分认识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制度是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的发展和完善,对促进住宅工程质量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将其作为各方主体质量责任、提高住宅质量水平、减少工程质量投诉、切实维护用户的合法权益手段,认真抓实、抓好
第2页共1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0页二、广泛宣传
各质监部门要认真抓好建设各方和质量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深入组织学习《办法》,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
要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和网络等传媒手段,进行大力宣传,努力营造强大的外部舆论监督环境,增加各参建单位执行分户验收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狠抓落实,强化监督
各质监督机构在分户验收工作中,应严格按照分户验收标准,加强对该工作过程的巡查和竣工验收时的监督抽查,对不按规定进行分户验收的要责令改正
竣工验收监督时发现分户验收记录内容不真实或存在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质量缺陷时,应责令终止竣工验收,要求建设单位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对在分户验收工作中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标准的单位和个人,要按有关规定实施处罚,并作为不良记录向社会公示
附件:关于印发《山东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二O一O年七月十四日第3页共10页第2页共1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页共10页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鲁建发〔2010〕13号关于印发《山东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住房和城乡建委(建设局),建管局(处、办),房管(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