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安全、保畅通、压事故和提高群众满意率为目标,对本地机动车涉牌涉证及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现状进行摸底调查,把握违法行为发生和分布的规律特点,合理设置查缉卡点,科学调整勤务部署,加强重点时段的警力部署,提高整治工作的有效性,努力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集中整治,力争使套牌假牌等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因车辆被套牌产生的群众报警和投诉数量明显减少,因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导致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人民群众满意率明显提高
三、整治重点本次整治以XX县区道路、国省级交通干线、复杂地区和矿山集中地区的县乡级公路为重点,集中整治以下交通违法行为:(一)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违法行为;(二)使用伪造、变造、冒领、挪用、套用机动车牌证(包括军警车牌证及辽“o”号段牌照)违法行为;(三)驾驶盗抢、走私、非法拼(组)装、报废机动车辆等违法行为;(四)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及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等违法行为;(五)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六)乱用滥鸣警报器违法行为
四、时间步骤自2009年8月1日至2009年10月20日,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1日至8月15日)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公安局、广电局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第1页共4页有关法律法规,宣传驾驶套牌假牌机动车和酒后驾车的危害性,提高群众法制观念和自我约束能力,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确保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集中整治阶段
(8月16日至9月30日)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通局、消防大队、武警中队
通过领导包片、异地调警等形式,采取定点检查、机动巡逻、夜查早查等措施,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切实达到机动车涉牌涉证及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打击,机动车所有人及驾驶人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全市道路交通环境得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