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使用集中整治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规范公车管理、使用,提升司法行政机关形象,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公车管理使用集中整治专项活动
为确保活动有序、有效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强化纪律作风建设,严格公车管理使用,实现公车管理使用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公务用车安全无事故
二、整治的范围和内容1、整治的范围: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公务车辆的使用和管理
2、整治的内容:(1)不准公车私用
禁止用于婚丧嫁娶、探亲访友、度假休闲、学习驾驶、接送子女、亲属等非公务活动
(2)不准警车他用
禁止司法行政机关以外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干警的同学、朋友、战友、老乡借用
(3)不准违规驾驶
严格按照交通法规驾驶车辆,严禁酒后驾驶;不准有超速、闯红灯、逆行或在非机动车辆道路行驶等违规驾驶的行为;严格执行警灯、警报器使用规定,非执行公务不得随意使用警灯、警报器
(4)不准乱停乱放
严禁违规将公车、警车停放在餐饮、休闲娱乐场所及旅游景区;严格遵守文明城市创建的规定,在市区内不得将公车停放在禁止停放的区域
(5)不准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
全系统公务用车应当由专职驾驶员驾驶
三、实施步骤1、动员部署阶段(10月30日以前)组织全体人员(包括聘用驾驶员)学习省厅制定的《省司法行政系统警车管理暂行办法》,学习有关车辆管理的规定,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强化教育,提高规范公车管理使用的自觉性
2、全面自查阶段(10月31日至11月20日)第1页共2页对照集中整治的内容,找准自身的不足和公车使用管理中存在的漏洞
3、集中整改阶段(11月21日至11月25日)针对全系统公车管理使用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迅速集中整顿,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并落实
4、建章立制阶段(11月26至11月30日)进一步健全完善公车管理使用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权责,落实公车管理使用责任制
四、具体要求1、组织领导
局成立公车管理使用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