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考试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电监会《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国家电监会资质中心《全国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考试实施办法》的规定,为统一、规范全省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考试(以下简称电工考试)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山东省的电工考试由济南电监办统一组织,各市经贸委和供电公司按照济南电监办的部署开展具体工作
第三条申请考试的电工必须到济南电监办认定的考试点进行考试
第四条电工考试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考试点的认定第五条济南电监办按照统一的标准审核认定部分具有培训资质的单位作为电工考试点,承担电工考试的有关具体工作(考试点认定标准见附件1)
第六条考试点的设置
原则上每个地级市设立1个考试点
第七条考试点所在培训单位开展电工培训工作,必须使1用国家统一大纲、统一教材,培训教学和收费标准等要接受济南电监办的监管
第三章考试类别、方式第八条电工考试分为低压、高压、特种三个类别,每个类别包括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两部分
第九条理论考试为闭卷考试,一般采用计算机考试方式或纸质试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120分钟
实际操作考试在现场或仿真设备上进行,考试时间120~180分钟
第十条理论考试由国家电监会命题,实际操作考试由济南电监办在事先确定的考试项目中随机抽取考题
实际操作考试项目另行制定
实际操作考题数量至少4题,其中触电急救为必考项目
第十一条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评分均采用100分制
第四章考试报名第十二条济南电监办在各考试点设立申请考试和办证的报名点,具体负责考试报名和申请电工许可证的有关业务工作
各市经贸委和供电公司可以根据情况在县、乡设立报名点
第十三条报名条件:年满十八周岁,且男不满六十周岁、女不满55周岁;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没有妨碍2进网作业的疾病或者生理缺陷(体检表见附件6)
第十四条报名人员可向户籍所在地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