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村(社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为组织实施好2016年县村(社区)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服务第十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和《市村(社区)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试行办法》及我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定的2016年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点,现就开展2016年农村经济责任审计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审计目的通过审计,进一步加强村(社区)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居民的利益,明确村(社区)干部任期内的经济责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其任期内的工作业绩,保障集体资产的安全、完整,为深化村(社区)民主管理和村(居)务公开,为考核、选拔村(社区)干部提供重要依据
二、审计对象及审计方式(一)审计对象:镇、乡所辖的全部村(社区)、瑞峰镇黄桷村共63个村(社区)的党组织书记、村主任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
(二)审计范围
第九届村两委换届选举以来至2015年12月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主任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
(三)审计方式:1
县级审计机关直审
白果乡、青城镇辖区内的村(社区)由乡镇自行组织实施
由县农村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为实施主体,县农牧局、县民政局统筹协调,县审计局负责业务指导
南城镇与黑龙镇交叉、罗波乡与西龙镇交叉实施
审计力量由各乡镇自行组织,不足的审计力量由乡镇通过购买劳务的形式解决
三、审计的主要内容与重点(一)财务管理和内控制度建立执行情况
主要审计村级第1页共3页财务的会计核算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是否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和村(居)务公开制度
重点是: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资金用途是否按照国家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村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程序是否规范;村级公用经费收支是否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