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污染整治工作方案3篇第一篇:燃气专项整治方案为规范我县燃气行业使用、诚信经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意识,加强监管职责,标本兼治,严格管理,扎实推进,强化责任追究,促进我县燃气使用的安全稳定。二、整治目标通过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彻底排查燃气安全隐患,规范燃气的管理、储存、使用,明确相关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安全教育培训,及时排查和整改事故隐患或问题,全面提升对燃气使用的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三、整治范围、重点1、燃气公司(站)各类消防设施的配备;2、严厉查处未进行定期检验或已报废钢瓶的再使用;3、要求从正规的燃气点灌装充装燃气,并且相关证照要求齐全;4、开展燃气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5、加大燃气安全使用宣传教育力度,完善燃气企业安全、值班、应急预案及各岗位人员的管理机制,确保燃气使用安全。四、检查方法按照市、县对燃气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保证生产供应、设施运行安全。努力提高企业职工安全保障,保证安全生产和稳定供应,第1页共8页服务环境整洁美观,服务标识统一醒目,执证上岗,服务设施、供应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有明显提高,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2、推行优质服务,树立行风新风。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服务理念,以“没有最好,只为更好”的工作目标,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创新经营理念,完善服务体系。3、管理机制健全,管理方法科学有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监督机制和激励机制、管理机构健全,管理法规完善。要树立大局意识、防范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加强操作规程、应急抢修抢险队伍建设,有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应急队伍,定期组织应急演练,保证应急处理快速有效,在全行业形成公平竞争、服务规范、管理有序的工作格局。五、工作要求1、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各燃气企业要把此次专项活动作为当前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从严抓紧抓到实处,要立即行动起来,采取有效措施,制定工作计划,迅速予以落实。2、加大执法力度,认真排查隐患。按照检查要求,严格细致地进行自查自改,做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对达到报废年限仍继续使用的液化气罐、燃气器具要坚决予以报废;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未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要立即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保证各类隐患及时得到整治;县城管局、质监局、安监局、消防大队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督查;各燃气企业每月对站(公司)开展自查活动,发现隐患及时整改,重要岗位和人员加强监管,做到有制度、有落实,岗位明确,责任到人。3、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气氛。要加强专项整治力度,增强人员的安全使用意识。要利用教育培训、横幅、宣传单、电视等广泛宣传,鼓励广大员工积极支持、配合和参与整治工作。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曝光,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导向作用。4、强化检查督查,及时落实整改措施。第2页共8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当场解决的要立即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制定整改计划,确保不发生事故。因为没有整改或整改不彻底而导致生产事故发生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六、安全措施1、液化气钢瓶应堆放在容易搬动、通风、干燥、不易腐蚀的地方,禁止放置在密封橱柜内;2、液化气钢瓶严禁摔、踢、滚、倒立和撞击;3、液化气钢瓶严禁暴晒,严禁靠近明火或温度较高的地方,严禁用火烧烤或用开水浇;4、液化气钢瓶与灶具要并排放置,瓶与灶的最外侧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80厘米;不允许灶台上放灶,灶台下瓶这种直接放置的方式;5、发现钢瓶瓶体、角阀漏气时,应及时通知或送往气站处理,严禁私拆,不得自行处理;6、绝不可用明火(火柴或打火机)点火的方式寻找燃气器具或管线的漏气处;7、严禁进入燃气异味浓烈的房间,以免燃气中毒;8、严禁自行维修燃气器具;9、严禁液化气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