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9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9页徐州市审计机关政府投资项目绩效审计操作指南(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本市政府投资项目绩效审计工作,规范审计操作,保证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徐州市审计机关绩效审计通用操作指南》,结合政府投资项目绩效审计特点,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政府投资项目是指由政府通过财政性资金投资、银行贷款以及发行债券等形式,组织兴建的固定资产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
第三条政府投资项目绩效审计是指政府审计机关对投资资金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计的基础上,分析评价其投入、管理和使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并提出改进建议的专项审计行为
所谓“经济性”,是指在充分考虑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尽量减少投资成本,即少支出
所谓“效率性”,是指项目建设与其所用的资源(如土地、建筑材料、机械、人工等)之间的关系,即一定的投入所能得到的最大产出,或一定的产出所需的最少投入,即支出合理
所谓“效果性”,是指项目的预期结果和实际结果之间的关系,也就是说,项目在多大程度上达到政策目标、经营目标以及其他预期效果,即支出得当
第四条政府投资项目绩效审计的目标是通过项目资金的绩效审计,在保证项目资金真实、合规的基础上,揭露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效益性问题,提出加强和完善项目资金管理的建议,促进项目资金合理、有效的使用、规范管理,促进项目的后续运营达到预期效果,促进项目达到公共服务目标,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使用效率和使用效果
第五条政府投资项目绩效审计选项应遵循《徐州市审计机关绩效审计通用操作指南(试行)》所确定的原则和重点关注的内容
第一,利用财务资料和非财务资料,对资源管理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作出评价;第二,对一个单位、一个计划和项目的总的业绩作出报告;第三,对提高政府部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提出总的建议
第六条政府投资项目绩效审计审前调查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