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的名称,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
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
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水面光伏系统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水面光伏系统生产项目建设单位宿州诺亚坚舟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韩运涛联系人王立晶通讯地址宿州市埇桥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联系电话18902167878传真/邮编234000建设地点宿州市埇桥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立项审批部门宿州市埇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文号埇发改审批〔2017〕60号建设性质新建行业类别及代码C2922塑料板、管、型材制造占地面积(平方米)11417绿化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500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129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2
58%评价经费(万元)/预期投产日期/工程内容及规模:1、项目背景宿州诺亚坚舟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亚坚舟)由在光伏领域深耕多年、深谙光伏行业技术及电站实施经验丰富的业内专家投资设立,系一家为水面光伏电站建设提供整体综合解决方案的高新技术企业,提供包括方案设计、研发制造、设备安装及售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