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7页豫建协〔2007〕28号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资质考核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的通知各市建筑业协会、省直有关单位:现将《关于印发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资质考核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建协项〔2007〕09号)文转发给你们,请组织相关人员熟悉领会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我省此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将另文下发
附件:关于印发《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资质考核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二00七年四月十日附件: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资质考核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第一条建设工程项目经理是建筑业企业职业经理人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岗位职业资质考核评价按照“统一标准,自愿申报,社会培训,行业评价,企业选聘,市场认可,编号登录,颁发证书”的原则,纳入职业经理人的社会考核评价体系与行业自律管理范畴
第二条为全面贯彻执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和中国建筑业协会等七家行业协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经理职业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及其《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资质管理导则》(以下简称《导则》)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职业化建设,规范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资质考核评价工作,依据《导则》有关条件和要求,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依据《导则》的规定,项目经理的岗位职业资质分为A、B、C、D四个等级,分别按以下条件进行申报:(一)A级(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标准及必须具备的条件: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工程项目管理经历8年以上,或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工程项目管理经历10年以上;2、具有建设部认定的原一级项目经理资质,或建设工程类相关注册执业资格(一级建造师、建筑师、结构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或取得过国际(工程)项目管理专业资质认证C级以上证书,并参加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