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麦中心小学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苏办发〔2013〕23号)和《z市中小学(幼儿园)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丹办发〔2015〕40号)的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岗位设置科学、运行管理规范、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改革方向,建立适合本单位各类人员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逐步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调动各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麦小教育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二、岗位设置管理原则坚持规范设岗、按需设岗的原则;坚持精简效能、动态管理的原则。三、岗位设置的对象经z市机构编制部门审批核准的在编在册正式教职工。四、现有情况根据市编办下达的机构编制方案(丹编2003第9号),我单位主要职责和任务是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单位规格是股级单位,单位类别是教育部门,经费形式是财政全额拨款。核定编制数为69人,领导职数1人,无内设机构。现有在编在职人数69人,其中:1.单位领导3人。领导正职1人,副职2人,享受科员级待遇1人。其中执行管理岗位工资0人,执行职称工资3人。2.其他人员66人。执行管理岗位工资0人;执行职称工资66人。五、岗位设置根据XX市人社局核准比例,本单位岗位设置总量为70个。其中,管理岗位1个,专业技术岗位69个,工勤技能岗位0个。第1页共5页本单位是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因此我校教师全是专业技术岗位。设专业技术岗位69个岗位、管理岗位1个,分别占岗位总量的比例为98.6%、1.4%。(一)管理岗位的设置共设管理岗位1个,现有拟定岗人员1名,最高层级为科员级。具体设置如下:1.科员级管理岗位1个,即主任岗位1名。(二)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共设专业技术岗位69个,拟设置副高级岗位7个、中级岗位54个、初级岗位8个,全为教师专业,最高层级为副高级。具体设置如下:1.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7个(其中试聘2人,教育助理1人),名称为中学高级教师,其中五级1人,六级1人,七级4人。(教育助理除外)2.中级专业技术岗位54个,名称为小学高级教师,其中八级13人,九级18人,十级23人(其中试聘7人)。3.初级专业技术岗位8个,名称为小学一级教师,其中十一级8人。4.按上级文件精神要求,在2011年7月4日之后新晋升职称的,本次岗位设置可先按新职称试聘,上报后待教育局视岗位余额情况再行确认。六、岗位聘用条件三类岗位的任职基本条件,严格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苏办发〔2008〕23号)、《z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丹办发〔2011〕40号)和行业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管理岗位基本条件(1)管理岗位一般应具备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四级以上管理岗位,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2)各等级职员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三级、五级岗位须分别在四级、六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四级、六级岗位须分别在五级、七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七级、八级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第2页共5页(3)原为专业技术人员因学校工作需要转到管理岗位的,可直接聘任为科员。各级管理岗位聘用条件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制定。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根据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按照行业指导意见的要求和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规定,聘任时间的长短,结合工作需要,岗位责任、工作量、知识技术含量、承担的风险以及准入条件等因素,制定任职的具体标准如下:(1)受聘教师岗位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符合国家相应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同时应具备良好的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关心爱护学生,善于学习,敬业爱岗,团结协作,严于律己。(2)各等级教师岗位的基本年限要求①正高级教师三级岗位须受聘四级岗位4年以上;(小学暂不考虑)②副高级教师五级岗位须受聘六级岗位3年以上(首次聘用时,须在副高岗位任职6年以上),六级岗位须受聘七级岗位3年以上;③中级教师八级岗位须受聘九级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