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企业(VirtualEnterprise)虚拟企业虚拟组织一词是由肯尼思·普瑞斯(KennethPreiss)、史蒂文·戈德曼(Steven·L·Goldman)、罗杰·N·内格尔(Roger·N·Nagel)三人在1991年编写的一份重要报告——《21世纪的生产企业研究:工业决定未来》中首先提出的,这份报告受到美国国会的重视,为国防部所采纳。在这份报告中,虚拟组织一词被第一次提出来,当时该词的含义很简单,仅作为一种比较重要的企业系统化革新手段被加以阐述。此后,虚拟组织概念得到发展,也日益受到重视。所谓的虚拟企业(VirtualEnterprise),是当市场出现新机遇时,具有不同资源与优势的企业为了共同开拓市场,共同对付其他的竞争者而组织的、建立在信息网络基础上的共享技术与信息,分担费用,联合开发的、互利的企业联盟体。虚拟企业的出现常常是参与联盟的企业追求一种完全靠自身能力达不到的超常目标,即这种目标要高于企业运用自身资源可以达到的限度。因此企业自发的要求突破自身的组织界限,必须与其他对此目标有共识的企业实现全方位的战略联盟,共建虚拟企业,才有可能实现这一目标。关于虚拟组织的内涵学者们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了阐述,目前对虚拟企业的定义有三个角度:1.产品角度1992年威廉·戴维陶(WillanH·Davidow)与麦克·马隆(MichaelS·Malone)合著的《虚拟企业》(ThevirtualCorporation)一书中,认为虚拟企业是指具备生产虚拟产品的……经过彻底改造的企业。而虚拟产品是相对传统产品而言的,“生产及运输等合成为效益原则,费时短,且可以同时在许多地点提供顾客多样化的选择;给一般人的印象是速度,以致人们很容易忽略另一特点——提供顾客的满足感”。相对传统产品,戴维陶称它为“虚拟产品”。“具备生产虚拟产品的……经过彻底改造的企业”称为虚拟企业。显然,这类定义主要是从虚拟企业的运行的结果阐述虚拟企业定义的。2.信息网络角度信息网络是虚拟企业运行的技术基础,计算机、网络技术专家从技术角度阐述虚拟企业。组织结构无形化、通过信息网络加以联结的企业组织,称为虚拟企业。网上商店、银行等是虚拟企业的典型形态。波士顿尔菲集团董事长科勒普罗斯曾说:“我们坚信,虚拟组织这个概念,更多是出于技术方面的热情,而不是产生于正确的思维方式”。3.运行方式角度虚拟企业是组织类型之一,可以从组织运行方式角度阐述其定义。普瑞斯、戈德曼、内格尔在《以合作求竞争》一书中指出:“虚拟组织是由各种企业单位形成的一种集团,其中人员工作过程都来自于这些企业单位,他们彼此紧紧联系,相互影响和作用,为了共同利益而奋斗……,虚拟组织工作过程都仍然保持相互独立,互不影响。……现代虚拟组织关系是一种相对较新的组织形式,利用信息技术把人力、资产和思想动态地连接起来,是一种有机的企业网络组织。……虚拟组织是为了迎合明确的时间机遇或预期的时间机遇而产生的”。从运行的方式角度定义,虚拟企业就是功能特点专长化,存在形式离散化、运作方式合作化的企业。另外,虚拟企业的指代对象至今为止仍然是很含混的。虚拟企业指的是通过虚拟关系运作在一起的企业集团,还是该企业集团中的某个企业?在实际运作中,它的指代对象具有二元性。称单个为虚拟企业,而单个实为整体的代称,称整体为虚拟企业时,总是以某单个观察对象的企业名称代称整体。我们称某个企业为虚拟,不排斥把参与运作的“企业集团”也称为虚拟企业,只是作此称呼时,仍以某个企业为观察对象。所以,我们所称的虚拟企业有时是参与运作的个体,有时是参与运作的整体。[虚拟企业的特点虚拟企业使得传统的企业界限模糊化虚拟企业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完整的经济实体,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一些具有不同资源及优势的企业为了共同的利益或目标走到一起联盟,组成虚拟企业,这些企业可能是供应商,可能是顾客,也可能是同业中的竞争对手。这种新型的企业组织模式打破了传统的企业组织界限,使企业界限变得模糊。虚拟企业具有流动性灵活性的特点。诸企出于共同的需要。共同的目标走到一起结盟,一旦合作目的达到,这种联盟便可能宣告结束,虚拟企业便可能消失。因此,虚拟企业可能是临时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