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三小提金取缔方案为了巩固百日整治成果,维护正常的矿业秩序,保护生态环境,根据《环境保护法》、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实施黄金立县战略的决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当前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通过开展月集中取缔“三小”提金活动,有效遏制“三小”提金反弹,教育引导群众改变观念,发展其它致富产业,不断改善县域生态环境
二、取缔对象全县境内所有“三小”提金设施(点)
根据各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巡查或群众投诉举报,由所在乡镇政府限期打击取缔,并将取缔进展情况上报县环保局和矿山综合执法局
由县环保局XX县区矿山综合执法局依据取缔进展情况确定每月集中取缔对象(主要为该月乡镇难以取缔或乡镇取缔不彻底的钉子户)
三、工作方法1、每月最后一个星期为集中取缔时间,具体时间由集中取缔“三小”提金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2、取缔活动由县级领导带队,县环保局组织协调,相关乡镇具体实施,县公安局、县矿山综合执法局、政府督查室、国土资源局、电力局、卫生局、广电中心等相关部门配合
3、取缔活动配合部门原则由一名领导带队,根据取缔任务,抽调必要人员参加,交通工具由各单位自行调配
同时要确定一名联络员长期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络协调工作
(分管领导、联络员名单及联系电话报送县环保局)4、相关部门职责
县环保局主要负责取缔活动的组织、协调、总结、汇报以及相关环境保护执法工作;县矿山综合执法局负责取缔“三小”提金综合执法工作并全程参与;县公安局负责保障取缔活动的正常秩序;县政府督查室负责督促检查取缔活动中相关部门、人员职责落实情况;县国土资源局负责“三小”提金非法占地执法及土地平整恢复等相关工作;县电第1页共2页力局负责取缔活动中有关供电设施安全捣毁工作;县卫生局负责取缔活动中有关突发事件人员救护工作(配备医务人员及救护车辆);县广电中心负责取缔活动的舆论宣传和新闻报道工作;相关乡镇负责取缔活动车辆的准备、取缔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