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1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1页惠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规范我市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广东省实施办法》、《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取得合法经营资格的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服务收费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
第四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收费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第五条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物业服务收费的管理监督工作
第2页共11页第1页共11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1页各县、区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的管理监督工作
第六条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可以采取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等形式约定物业服务收费
包干制是指由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服务企业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服务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第七条物业服务收费根据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业主大会成立之前的住宅(含业主自有产权或取得使用权的车位、车库)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别墅、业主大会成立之后的住宅(含业主自有产权或取得使用权的车位、车库)及其它非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