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小企业投资公司计划(SBIC)计划出台背景处于种子期和初创期的中小企业往往难以从资本市场获得足够的融资,而中小企业往往是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的强劲动力
尤其是在风险投资业不发达的州,该计划对当地小企业的发展起着更为重要的作用
美国政府推行该计划旨在帮助中小企业获得资金
长期来看,培养风险投资专业人才,推动风险资本市场的发展
概要计划的定义小企业投资公司计划是私营经济与政府之间的合作,由私营的风险投资公司通过申请加入政府设立的小企业投资公司计划的形式与政府之间开展合作
计划的支持对象小企业投资公司计划的支持对象主要为处于种子期和初创期的中小企业,尤其是传统型中小企业
计划的目标小企业投资公司计划(SBICS)是美国政府帮助小企业获得无法从银行和其他私人资本来源得到的权益资本和长期贷款的援助计划
同时,SBIC计划的出现也是为了培养风险投资专业人才,推动风险资本市场的发展
计划的发展史和历史沿革1958年,美国国会通过了由美国研究和发展公司(ARD)设计的《小企业投资法案》,批准成立小企业投资公司(SBIC),美国小企业管理局(SBA)具体负责该计划的实施与管理
SBIC计划的实施促进了美国风险投资业的形成与发展,仅在1958年至1963年间,就有629家SBIC获准成立
但由于美国经济衰退及SBIC自身经营失误等原因,SBIC的发展在80年代后期陷入低谷,1986年到1992年间SBIC破产数量达到最高点
1992年,美国国会对《小企业投资法案》进行了修改,加强了SBA对SBIC的监管,使得SBIC计划中的政府资金变得更加安全
此后,该法案历经1996、1997、1999、2000和2001年五次修正
从1994年开始私人资本对SBIC的投资大幅增长,SBA新批准成立了254家SBIC,私人资本新增39亿美元
从1958年至2000年,SBIC已向近9万家小企业提供了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