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现对招投标活动的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公司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合同金额超过万元以上的勘察、规划、设计施工、监理、物业等合作单位的选择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的均采用招投标管理。第三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原则。即公司的领导和员工均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推荐投标单位,所有被推荐的投标单位必须进行资格预审,没有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不具备投标资格。入围的投标单位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第四条保密原则,即对于招标的各种相关信息必须保密。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五条招采部职责(一)负责制订和修改招标管理办法及流程;(二)负责组建招标小组;(三)负责组织制作投标单位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及标底;(四)负责招标活动的对外联络,如发布招标公告、与政府的招标管理部门联络办理有关手续等;(五)组织合同谈判,编制合同文本,组织签订合同。第六条设计、勘察、工程、监理单位、材料设备供应招标的主管业务部门是招采部。(一)负责提出拟招标项目的计划,并提出拟招标项目的名称、范围、条件、时间及技术指标;(二)参与制作投标单位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负责制作其中的相关条款;(三)负责组织对投标单位的考察、踏勘答疑、编制答疑补充文件;第七条招标小组作为招标活动的决策支持机构,负责监督招标程序的执行。(一)负责审查资格预审文件;(二)负责进行投标登记、发放招标文件、接受投标书;(三)负责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预审,提交资格评审报告;(四)负责审查招标文件、答疑补充文件和标底;(五)主持开标并监督公开开标过程。第八条评标专家组负责评标,提交评标报告。招标小组和评标专家组名单由项目副总及集团管理层研究决定。第三章招标程序第九条编制招标计划:招采部在项目建设总体计划中明确该项目的招标计划,包括招标项目、招标形式、招标范围、招标时间等,并按照招标计划严格执行,保证各项招标工作顺利开展。第十条进行资格预审:招采部组织相关部门,根据招标项目的性质、特点和要求,编制资格预审文件,明确资格预审的条件和方法。(一)预审文件提供;1.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2.企业简历;3.提供的产品及服务状况;4.自有资金及财务状况;5.全员职工人数,包括技术人员、技术工人数量及平均技术等级等;6.企业自有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一览表;7.近三年承建的主要工程及其质量情况;8.现有主要施工任务,包括在建和尚未开工工程一览表;9.合同履约情况等。资格预审文件拟订后,报送招标小组审批,审批通过后的资格预审文件作为选择投标人的依据。(二)发放资格预审文件及公告;由招采部负责对外发布资格预审文件及公告,各潜在投标单位统一到招标小组注册登记,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按文件要求准备各种资料、证书。(三)接收意向投标单位递交的预审资料;由招标小组统一接受各投标单位递交的预审资料、证书和文件,审查预审资料的完备性和有效性是否达到预审文件的要求,并对各类资料进行分类整理。该项工作在两周内完成。招标小组成员必须签订保密协议,对标底和投标人的信息严格保密,如泄露则扣罚责任人当月固定工资200-500元。与招标相关的机密文件,需要打印、复印或装订时,必须由招标小组亲自处理。(四)确定投标的入围单位;招标小组依据各投标单位的预审资料进行资格评审,一周内完成编写资格预审报告工作。逾期一天,扣罚责任人100元的当月固定工资。招标小组将资格预审报告提交项目副总,由项目副总在两个工作日内确定3-5家以上投标入围单位。如果需要进一步考察投标单位,则由招采部组织招标小组对投标单位进行考察。招标小组在一周内完成考察,并向公司提交考察报告。每逾期一天,扣罚责任人100元的当月固定工资。第十一条发标(一)制作招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制作的难度及专业性要求,招采部可以申请委托市场上的专业公司制作,也可以依靠公司的自己力量组织编制招标文件,各相关业务部门参与制作其中的专业性条款。招标文件一般由下列部分组成(根据招标项目,可以增删内容):1.招标书,包括工程名称、地址、招标项目、占地范围、建筑面积和技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