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22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227页房地产开发经营法律风险防控案例汇编(一)房地产日常业务纠纷第2页共227页第1页共22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227页【案例标题】郑州中方园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诉王启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案件出处】【法律要点】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民法通则》意见)第七十一条,即“行为人因为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
2、《合同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该条虽仅就撤销权的除斥期间进行了规定,但变更权和撤销权密切相关,变更权是撤销权人享有的一项可选择的权利,撤销权包括了请求变更的内容
因此,可变更合同的除斥期间为原告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
原告:郑州中方园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王启明
原告郑州中方园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起诉称:2003年6月,原告经批准建设中方园小区西区37号楼和38号楼,同年12月,取得两栋楼的销售许可证
2005年12月,原告在准备资料为购房业主办理房产证时发现,工作人员在销售过程中误将两栋楼两头的两个单元即1单元和3单元的单元号标反,在售房合同中将1单元的房屋实际面积96
42㎡写成了3单元的面积104
07㎡,而将3单元房屋的实际面积104
07㎡写成了1单元的面积96
42㎡,由此造成37号楼和38号楼的1单元从二层到六层与3单元从二层到六层4个单元,每个单元10户,共计40户业主的房屋面积互错,即20户104
07㎡的房子当作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