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首批允许临床应用的第二类医疗技术管理规范(试行)》各市、州卫生局,省部直各医疗机构:为贯彻落实《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加强对医疗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我厅于去年下发了《湖南省首批允许临床应用的第二类医疗技术目录》
为了加强对我省首批允许临床应用的第二类医疗技术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经我厅组织相关专家反复论证、草拟、修改、会审、试评、定稿六个阶段的工作,制定了《湖南省首批允许临床应用的第二类医疗技术管理规范(试行)》
其中心血管疾病介入诊断治疗、血液透析、临床基因扩增检验三项技术分别参照《卫生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卫医发〔2007〕222号)、《卫生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卫医政发[2010]35号)、《卫生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卫医发[2002]10号)文件执行,现将《大血管疾病介入诊断治疗技术管理规范(试行)》等8项医疗技术的管理规范印发给你们,请一并遵照执行
附件1:大血管疾病介入诊断治疗技术管理规范(试行)附件2:脑血管疾病介入治疗技术管理规范(试行)附件3:外周血管介入诊断治疗技术管理规范(试行)附件4:骨、关节治疗技术管理规范(试行)附件5:产前诊断技术管理规范(试行)附件6:肿瘤放射治疗技术管理规范(试行)附件7: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管理规范(试行)附件8:角膜移植治疗技术管理规范(试行)二〇一〇年六月日附件1:大血管疾病介入诊断治疗技术管理规范(试行)1、夹层动脉瘤(真性、假性动脉瘤)介入治疗2、布加氏综合征介入治疗为规范大血管疾病介入诊断治疗的技术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为医疗机构及医师开展大血管疾病介入诊断治疗的基本要求
本规范所称大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包括夹层动脉瘤(真性、假性动脉瘤)介入治疗和布加氏综合征介入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