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2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2页北京泰华集团技术质量创新委员会工作准则(试行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改进技术质量创新管理体系,准确描述各级技术质量管理规章制度,提高技术质量创新管理水平,将技术质量创新成果在实践中推广应用,从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特制定此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技术质量创新委员会(以下简称为委员会)是依照本准则在泰华房地产开发集团内设立的委员会
第三条委员会向总经理负责
执行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的相关决议
以促进企业科技进步为基础工作,促进企业向创新型发展
第四条委员会需按公司阶段性发展需求在不同层面、有针对性、不定期地研究相关工作并组织实施
对于工作计划需提请公司总经理研究批准
第五条委员会在从事各种相关技术质量管理活动中,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与相关规范,并保证公司的合法权益受相关标准的保护,保证公司所属的技术质量管理工作达到规范要求,并持续改进的进行创新管理
第六条委员会的设立必须经过集团公司总经理的签署同意,设立委员会必须依法制定委员会准则(即本准则)
委员会准则对集团、股东、高级管理人员、从事与技术质量和创新管理的相关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七条委员会的活动范围由委员会准则规定,并依照集团相关管理制度登记
委员会可以修改其准则,改变活动范围,但是应当与集团相关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并进行传达
第八条委员会主任由集团总工办主任担任,如果委员会主任有所变更,应按集团相关制度进行
第九条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集团制度与委员会准则,不得滥用委员会成员权利损害公司的利益
第十条委员会成员滥用其权利给集团或者其他人员造成损失的,应当依照本准则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委员会的决议内容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行业标准与相关规范和集团制度
第二章人员构成第十二条委员会成员应具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