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2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2页北京泰华集团技术质量创新委员会工作准则(试行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改进技术质量创新管理体系,准确描述各级技术质量管理规章制度,提高技术质量创新管理水平,将技术质量创新成果在实践中推广应用,从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特制定此准则。第二条本准则所称技术质量创新委员会(以下简称为委员会)是依照本准则在泰华房地产开发集团内设立的委员会。第三条委员会向总经理负责。执行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的相关决议。以促进企业科技进步为基础工作,促进企业向创新型发展。第四条委员会需按公司阶段性发展需求在不同层面、有针对性、不定期地研究相关工作并组织实施。对于工作计划需提请公司总经理研究批准。第五条委员会在从事各种相关技术质量管理活动中,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与相关规范,并保证公司的合法权益受相关标准的保护,保证公司所属的技术质量管理工作达到规范要求,并持续改进的进行创新管理。第六条委员会的设立必须经过集团公司总经理的签署同意,设立委员会必须依法制定委员会准则(即本准则)。委员会准则对集团、股东、高级管理人员、从事与技术质量和创新管理的相关人员具有约束力。第七条委员会的活动范围由委员会准则规定,并依照集团相关管理制度登记。委员会可以修改其准则,改变活动范围,但是应当与集团相关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并进行传达。第八条委员会主任由集团总工办主任担任,如果委员会主任有所变更,应按集团相关制度进行。第九条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集团制度与委员会准则,不得滥用委员会成员权利损害公司的利益。第十条委员会成员滥用其权利给集团或者其他人员造成损失的,应当依照本准则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一条委员会的决议内容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行业标准与相关规范和集团制度。否则无效。第二章人员构成第十二条委员会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委员会符合集团所拟定的人数集团总工程师、总工办主任,任该委员会主任。执行经理班子副总一名,任该委员会副主任。技术总监专业技术人员一名。工程部成员一名。总工办成员一名。第2页共12页第1页共12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2页生产一线技术干部一名2、委员会成员符合集团所拟定的部门职责与岗位能力要求3、委员会成员共同制定委员会准则第十三条委员会准则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委员会的名称2、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内容3、委员会机构及其产生的办法、职权、议事规则4、委员会成员组成5、集团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十四条委员会准则一旦确定,不能随意更改。第十五条技术质量创新委员会与生产安全管理委员会相互关联,在公司总经理的指导下进行工作。第十六条委员会人员皆为兼职。第十七条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委员会成员不得继续担任: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2、违反集团规章制度,造成重大损失的。3、损害集团利益,破坏集团社会信誉。4、违背行业标准与操作规程,造成重大损失的。第十八条委员会成员应遵守集团各项规章制度,执行行业标准与操作规程。第十九条委员会成员不得有以下行为:1、未经委员会讨论同意,利用职务擅自做出重大的技术决策。2、未经委员会批准,以委员会名义行使个人权利,达到个人目的,谋取个人荣誉。第二十条委员会主任全面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委员会成员全力配合。委员会主任及成员均在履行现任岗位职责基础上,履行现任委员会委员的各项职责。第三章工作职责第二十一条组织机构职责1、形成总经理班子、科技创新委员会、泰华集团各部门以及各子公司的质量管理梯形结构。组建一支稳定的技术质量管理队伍。2、参与制定集团质量方针与质量目标3、组织拟定集团质量工作计划4、制定集团的技术、质量、管理创新方面的制度规程及管理办法。5、制定集团申报社会技术质量奖项及荣誉,以及相关奖励方案和质量事故处罚的管理办法。6、对集团一体化管理体系运行予以指导与推动。7、收集社会相关行业技术质量相关信息,用以指导集团技术工作。8、为技术人员的职称晋升予以支持上报科技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