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6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6页所有制、治理结构及委托-代理关系--兼评崔之元和周其仁的一些观点张维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崔之元博士发表在《经济研究》1996年第4期上的《美国二十九州公司法变革的理论背景及对我国的启示》一文(以下简称崔文),涉及到有关企业理论的一些重要理论问题
本文是为了澄清崔文可能引起的理论混乱而作的
本文也将讨论到周其仁(1996)的一些观点
第1节解释财产所有权与企业所有权的概念,讨论现代企业理论的要点;第2节讨论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的特征对企业所有权安排的影响;第3节分析公司治理结构与公司法中的基本逻辑;第4节分析团队生产与委托人的功能;第5节就崔文涉及的方法论问题谈点看法
1、财产所有权与企业所有权崔之元博士在《启发》一文中,把“股东是所有者,经理必须、并且仅仅为股东的利润最大化服务”理解为“私有制逻辑”,并由此推论,80年代以来美国二十九州对公司法的修改,“突破了似乎是天经地义的私有制逻辑”,因为新的公司法要求公司经理为公司的“利益相关者”(stake-holders)服务,而不仅仅为股东(stock-holders)服务
这种论点不仅缺乏逻辑推理,而且也反映了作者未能吸收企业理论的最新研究成果
由科斯开创的企业理论被称为“企业的契约理论”(thecontractualtheoryofthefirm)第2页共16页第1页共16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6页(Coase1937),这一理论的要义可以用如下三句话来概括:1(1)企业的契约性(thecontractualnatureofthefirm);(2)契约的不完备性(或不完全性)(theincompletenessofthecontracts);(3)以及由此导致的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