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5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5页金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乡县关于促进全县经济跨越发展的三十九条规定》的通知154人查看发布时间:2010-12-179:15:04金政发〔2010〕60号各乡镇政府,金乡街道办事处,各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现将《金乡县关于促进全县经济跨越发展的三十九条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金乡县关于促进全县经济跨越发展的三十九条规定为全力全速推进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努力实现“争当欠发达县科学发展排头兵”的奋斗目标,根据上级有关政策,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特制订如下规定
一、扶持企业做大做强第一条县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财源建设专项资金,实行预算管理,并随地方财政收入增长适当增加,主要用于企业对财政贡献奖励和促进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支出
奖励扶持对象为在金乡县进行税务登记,并依法缴纳流转税的各级各类企业
第二条对经县以上经信部门备案,并竣工投产的技改扩能项目,进行分档奖励:技术改造投入500-1000万元(不含1000万元)的,给予5‰的奖励;技术改造投入1000-2000万元(不含2000万元)的,给予8‰的奖励;技术改造投入2000-5000万元(不含5000万元)的,给予第2页共15页第1页共15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5页10‰的奖励;技术改造投入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的,给予15‰的奖励
第三条鼓励大企业实施企业兼并和收购
在兼并收购过程中涉及到土地、房产、设备、车辆等权证过户税费,县级政府收益部分的90%奖励给企业
第四条加大科技投入,加快培育科技创新型企业
(一)强化财政投入对自主创新投入的导向作用,2011年县财政安排科技“三项经费”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