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技术转化国家标准、国际标准奖励审核、审批工作规范1
目的根据《广州开发区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第十四条规定,规范开发区科技发展资金中企业专利技术转化为国家标准国际标准奖励审核、审批工作,为奖励开发区内企业专利技术转化为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提供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环境,确保审核、审批的工作质量
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在开发区注册登记并依法经营、纳税的企业事业单位将其专利技术转化国家标准、国际标准获得批准后,申请科技发展资金奖励的审核、审批
1计划与科技局技术处经办人负责受理科技发展资金科技计划项目配套资助的申请,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
2技术处领导负责对经办人的初审意见进行复核,并加具复核意见
3计划与科技局领导负责对办理意见进行审核、审批并加具审核、审批意见
4审核后负责将对奖励费用在30万以上(含30万)的项目,报管委会审批
5计划与科技局负责奖励申请批复的拟定、报批和发放工作
1凡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可持申报资料到计划与科技局技术处办理
申报所需资料如下:(1)《开发区专利技术转化国家标准、国际标准奖励审批表》;(2)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签订的制定标准的任务书;(3)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批准文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5)企业近期完税证明复印件;(6)该技术标准所包含的专利技术的相关证明材料;(7)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二份,(2)-(7)材料交复印件,验原件,用A4纸装订成册,另附电子文档1份
2技术处经办人检查上述资料齐全时,将申请人资料在《文书领取通知书》上登记,并向申请人发放此通知单
2初审经办人根据《开发区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初审,在《开发区专利技术转化国家标准、国际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