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体系透析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1
对安全生产责任的认识存在误区
在工程实际中,各单位主要依据内部各部门履行的主要功能划分部门职责
人们通常以顾名思义的方式判断该部门的主要职责,认为安全工作就是安全部门的事情;施工单位接收到安全隐患文件、整改通知书时,便交给安全部门全部负责,认为安全隐患应该由安全部门负责整改;对于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监理单位认为安全隐患都是施工单位的责任,忽略了自身应该承担的监管责任
这些对安全生产责任的认识误区,导致参建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不明确、不健全、不落实,管理混乱
末端安全生产责任缺失
安全生产责任末端即岗位安全职责,人们常常强调要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但往往是层级越多,执行力削弱越多,在执行过程中,责任的不明晰是导致执行力削弱的关键因素
因为在没有明确应该承担什么责任的前提下,人的责任意识强弱将直接影响执行效果,如果责任体系对每一级监管人员和保障体系人员的责任进行了明确,那么将大大减少人员责任意识强弱对执行力的影响
在责任明晰的管理体系中,每个人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会涉及的责任风险,非常清楚,这才是安全责任管理的根本所在
安全生产责任交叉漏洞
各参建单位内部存在着综合监管部门与专业监管部门的法定职责、职责界限和相互关系不明确的问题,在工作中产生了职责交叉、互相扯皮的矛盾,影响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整体性、协调性,出现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脱节和漏洞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责任追究机制1
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的基本原则
参照当前国家安全生产管理体制“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相结合”的模式,健全安全监管体系和保障体系责任
《安全生产法》第19条明确规定,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因此,在明晰的责任体系中,建设工程各参建单位不仅必须设置专职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