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7页辽宁新元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公司治理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辽宁新元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整体经济发展与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集团公司控股或相对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控股是指集团公司直接拥有或委托管理该公司50%以上的股权
相对控股是指集团公司通过直接拥有和间接控制该公司50%以上的股权,或是能够实际控制其董事会
第三条公司治理的目的是通过集团整体规范运作,确保公司资产保值增值,最大限度地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第四条集团公司有义务协助各子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
第五条集团公司有义务协助各子公司完善董事会(执行董事)、监事会(监事)的构成和聘选程序,明确其主要职责,建立健全相关议事规则,充分发挥其决策与监督职能
同时,还要建立市场化的经第2页共7页第1页共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7页理班子选聘机制,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从而促进生产经营
第六条各子公司须严格按照本准则规定的公司治理标准规范运作,并可根据自身实际,制定适合本公司的治理制度,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准
第二章母子公司体系第七条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是一个战略导向型的治理架构,是以产权关系为纽带、以企业文化为核心的经济、文化统一体
第八条集团公司与子公司是控制与被控制的母子公司关系
第九条集团公司向子公司出资,依法行使出资人(股东)的权利并承担相应责任,具有产业规划、资本运营、知本运营和企业文化传播等多种职能
第十条集团公司实行母公司、子公司二级组织体制,如果出现孙公司三级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