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目次1总则12术语23厂址选择和总平面布置63
1厂址选择63
2总平面布置63
3环境卫生74建筑84
1一般规定84
2宰前建筑设施94
3急宰间、无害化处理间104
4屠宰车间114
5分割车间134
6职工生活设施145屠宰与分割工艺165
1一般规定165
2致昏放血175
3浸烫脱毛加工185
4剥皮加工225
5胴体加工235
6副产品加工255
7分割加工256兽医卫生检验286
1兽医检验286
2检验设施与卫生297制冷工艺317
1胴体冷却317
2副产品冷却317
3产品的冻结318给水排水328
1给水及热水供应328
2排水339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3510.电气37本规范用词说明40条文说明411总则1
1猪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必须符合卫生、适用、安全等基本要求,保证肉品质量,规范猪屠宰与分割车间的设计标准,特制定本规范
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猪屠宰与分割车间的工程设计
猪屠宰车间按小时屠宰量分为四级:Ⅰ级:300头/h(含300头/h)以上;Ⅱ级:120头/h(含120头/h)~300头/h;Ⅲ级:50头/h(含50头/h)~120头/h;Ⅳ级:15头/h(含15头/h)~50头/h以上
分割车间按小时分割量分为三级:一级:200头/h(含200头/h)以上;二级:50头/h(含50头/h)~200头/h;三级:30头/h(含30头/h)~50头/h
3屠宰与分割车间应确保操作工艺、卫生、兽医卫生检验符合要求,并应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节约能源、使用维修方便
4出口注册厂的屠宰与分割车间工程设计除应不低于本规范对Ⅰ级屠宰车间及一级分割车间的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发布的有关要求和规定
5屠宰与分割车间工程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