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处收费(监控)岗位人员星级管理考核办法为规范收费队伍管理,充分调动收费一线职工的积极性,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全面提高收费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实行收费岗位人员星级考核制,特制定本办法
一、星级考核基本原则1、坚持实事求是,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2、同岗同酬、优绩优奖的原则;3、促进业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的原则;4、便于量化、易于操作的原则;5、星级评定与星级工资相挂钩的原则;6、收费站二星级工资基数为200元/月
二、星级考核适用岗位本办法适用于全线在岗的收费中队长(含副中队长)、监控主任、收费员、发卡员、疏导员、监控员
实习期内工作人员不进入星级评定;由收费站借调到非收费岗位的收费人员不进入星级评定,由高管局人事部门另行制定工资标准
三、星级等次设定星级等次分为无等级、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星级标兵,共7个等次,无等级为最低,星级标兵为最高
四、星级评定周期及方式一至四星级岗位每月评定一次,五星级收费人员每季度评一次,星级标兵每年评定一次
星级岗位人员每月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考核包括日常考核、业务技能考核、业务量考核三部分,每月根据综合考核总成绩评定星级
考核总分为1000分,其中日常考核为500分,主要考核内容包括星级岗位人员的政治思想、遵章守纪、生活秩序与安全生产、业务技能及各站自主考评五个方面(具体考核标准详见附表2、3);业务技能考核为1100分,以考试形式进行,每季度初进行一次,成绩本月季度内有效,计入当月考核总成绩;业务量考核为400分,包括收费额和交通量两部分,各为200分,根据个人月收费额和交通量计算,中队长(含副中队长)、疏导员、监控人员以所在班组的平均收费额及交通量计算,每月末统计一次
五、考核小组的设立星级评定考核为二级考核,管理处和下属各收费站分别设立考核组
管理处考核组职责包括:1、星级评定工作有关制度、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