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5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50页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五月二十一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八八)○工程企字第八八六九入八號令號布中華民國九十年八月三十一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九十)○○○○工程企字第九三三二號令修正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企字第九一五七九六號令修正第一章總則第一條本細則依政府採購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一百十三條規定訂定之。第二條機關補助法人或團體辦理採購,其補助金額達本法第四條規定者,受補助者於辦理開標、比價、議價、決標及驗收時,應受該機關監督。前項採購關於本法及本細則規定上級機關行使之事項,由本法第四條所定監督機關為之。第三條本法第四條所定補助金額,於二以上機關補助法人或團體辦理同一採購者,以其補助總金額計算之。補助總金額達本法第四條規定者,受補助者應通知各補助機關,並由各補助機關共同或指定代表機關辦理監督。本法第四條所稱接受機關補助辦理採購,包括法人第2页共50页第1页共5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50页或團體接受機關獎助、捐助或以其他類似方式動支機關經費辦理之採購。本法第四條之採購,其受理申訴之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為受理補助機關自行辦理採購之申訴之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其有第一項之情形者,依指定代表機關或所占補助金額比率最高者認定之。第四條機關依本法第五條第一項規定委託法人或團體代辦採購,其委託屬勞務採購。受委託代辦採購之法人或團體,並須具備熟諳政府採購法令之人員。代辦採購之法人、團體與其受雇人及關係企業,不得為該採購之投標廠商或分包廠商。第五條本法第九條第二項所稱上級機關,於公營事業或公立學校為其所隸屬之政府機關。本法第九條第二項所稱辦理採購無上級機關者,在中央為國民大會、總統府、國家安全會議與五院及院屬各一級機關;在地方為直轄市、縣(市)政府及議會。第六條機關辦理採購,其屬巨額採購、查核金額以上之採購、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或小額採購,依採購金額第3页共50页第2页共5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页共50页於招標前認定之;其採購金額之計算方式如下:一、採分批辦理採購者,依全部批數之預算總額認定之。二、依本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四款採複數決標者,依全部項目或數量之預算總額認定之。但項目之標的不同者,依個別項目之預算金額認定之。三、招標文件含有選購或後續擴充項目者,應將預估選購或擴充項目所需金額計入。四、採購項目之預算案尚未經立法程序者,應將預估需用金額計入。五、採單價決標者,依預估採購所需金額認定之。六、租期不確定者,以每月租金之四十八倍認定之。七、依本法第九十九條規定甄選投資廠商者,以預估廠商興建、營運所需金額認定之。依本法第七條第三項規定營運管理之委託,包括廠商興建、營運金額者,亦同。第4页共50页第3页共5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4页共50页八、依本法第二十一條第一項規定建立合格廠商名單,其預先辦理廠商資格審查階段,以該名單有效期內預估採購總額認定之;邀請符合資格廠商投標階段,以邀請當次之採購預算金額認定之。九、招標文件規定廠商報價金額包括機關支出及收入金額者,以支出所需金額認定之。十、機關以提供財物或權利之使用為對價,而無其他支出者,以該財物或權利之使用價值認定之。第七條機關辦理查核金額以上採購之招標,應於等標期或截止收件日五日前檢送採購預算資料、招標文件及相關文件,報請上級機關派員監辦。前項報請上級機關派員監辦之期限,於流標、廢標或取消招標重行招標時,得予縮短;其依前項規定應檢送之文件,得免重複檢送。第八條機關辦理查核金額以上採購之決標,其決標不與開標、比價或議價合併辦理者,應於預定決標日三日前,第5页共50页第4页共5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5页共50页檢送審標結果,報請上級機關派員監辦。前項決標與開標、比價或議價合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