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7页政府采购协定本协定各参加方(以下简称“各参加方”),认识到需要就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程序和做法建立一个有效的权利和义务的多边体制,以期实现世界贸易更大程度的自由化和扩大、改善进行世界贸易的国际框架;认识到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程序和做法的制定、采用或对国外或国内产品和服务及对国外或国内供应商的适用不应对国内产品或服务或国内供应商提供保护,也不应在国外产品或服务或国外供应商之间造成歧视;认识到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程序和做法宜具有透明度;认识到需要建立关于通知、磋商、监督和争端解决的国际程序,以期保证有关政府采购的国际规定得到公平、迅速和有效的实施,并维持权利与义务的最大可能的平衡;认识到需要考虑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的发展、财政和贸易需要;期望依照1979年4月12日订立并于1987年2月2日修正的《政府采购协定》第9条第6款(b)项的规定,在互惠的基础上扩展和改善该协定,并扩大该协定的适用范围以包括服务合同;期望鼓励未参加本协定的政府接受和加入本协定;为追求这些目标而承诺进行进一步谈判;特此协议如下:第1条范围1.本协定运用于有关本协定涵盖实体所从事的任何采购的任何法律、法规、程序或做法,本协定所涵盖实体在附录11中列明
2.本协定适用于通过任何契约方式进行的采购,包括通过购买、租赁、租购等方法,无论有无购买选择权,包括产品和服务的任何组合
3.如实体在从事本协定涵盖的采购时,要求未列入附录1的企业依照特殊要求授予合同,则第3条在细节上作必要修改后应适用于此类要求
4.本协定适用于价值不低于附录1所列有关最低限额的任何采购合同
第2条合同估价1.下列规定应适用于为实施本协定的目的而进行的对合同价值2的确定
2.估价应考虑所有形式的报酬,包括任何奖金、酬金、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