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融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融资行为,加强融资管理和财务监控,降低融资成本,有效防范财务风险,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XX集团所有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关联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融资,是指通过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获得资金的所有融资行为,不包含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方式
第四条投融资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1
编制集团融资预算;2
制定各种投融资计划;3
审核确定投融资方案;4
推进实施投融资计划;5
维护投资与贷款运行安全;6
维护金融机构合作信誉
第五条公司融资活动应符合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并遵循以下原则:1
满足集团资金需求为标准,遵从集团总预算原则;2
充分整合、利用政策与资源,积极降低融资成本的原则;3
兼顾集团长远利益与当前需求相平衡的原则;4
权衡资本结构(权益和负债比重)支持可持续发展原则;5
慎重考虑公司偿债能力,适度谨慎性原则
第二章投融资工作目标第六条集团融资工作目标:1
融资业务流程控制,业务得到适当授权与审核;2
融资总量适度增长,满足企业发展壮大的需要;3
适当控制融资成本,降低利率或与利率同步调整;4
降低融资运营成本,保证廉洁自律,节能增效;5
融资方式创新突破,最大限度满足集团跨越式发展需求
第三章投融资管理机构和职能第七条控股集团投融资(资产管理)中心是集团融资工作的主管部门
集团公司下属企业的融资工作接受控股集团投融资(资产管理)中心的统一监督、指导
第八条控股集团投融资(资产管理)中心负责制定、完善公司融资管理制度,控制融资风险
第九条控股集团投融资(资产管理)中心负责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所有的对外投资、融资业务的具体实施与监管
第十条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对重大投资、融资活动提出议案,控股集团投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