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正副主任和市长候选人演说实录XX县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纪要XX县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0年11月23日在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厅举行。周来升主任,王纪表常务副主任,蔡长敏、李松波、王鲁豫、杨忠岐副主任和委员共26人出席了会议。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杨志强,副区长臧桂武、傅首清,区人民法院院长鲁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振峰、副检察长李华列席了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区政府相关委办局的负责人,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委室、各街道工委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各地区代表联组的部分代表。会议由周来升主任,蔡长敏、李松波、王鲁豫副主任分别主持。议定事项如下:一、会议听取了区发改委主任刘伯正受杨志强常务副区长委托代表区政府所作的XX县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执行情况和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区“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良好,各项指标基本完成;区“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工作正在不断完善。会议要求,区政府要认真评估区“十一五”规划的具体执行情况,总结经验教训,为区“十二五”规划的编制执行做好准备;要理清区“十二五”规划的思路,明确发展主线,高度重视核心区建设的重大机遇,提升科技创新的战略地位,大力发展新兴产业和配套服务产业;要着力关注民生问题,实事求是地提出发展指标,将民生问题作为分规划中的重要部分,落实到具体项目,使人民群众共享经济发展的成-3-开XX县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六、会议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事项。根据区人民政府林抚生区长的提请,决定。任命甄蕾为XX县区商务委员会主任;免去古红梅XX县区商务委员会主任职务。第1页共3页根据区人民法院鲁为院长的提请,决定:任命杭涛为XX县区人民法院副院长;任命张凤林为XX县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任命戴国为XX县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任命周红为XX县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六庭庭长;任命李盛荣为XX县区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审判庭庭长;任命何畔为XX县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任命王峰为XX县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任命邵红燕为XX县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三庭庭长;任命马克力为XX县区人民法院复兴路人民法庭庭长;任命王冲为XX县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任命李红星为XX县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任命王锰为XX县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任命杨凤新为XX县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任命卢正新为XX县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任命刘冬辉、李宏宇为XX县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六庭副庭长、审判员;任命马千里、金川为XX县区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任命汪懿、庞松为XX县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任命申进为XX县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任命刘艳新为XX县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任命谢东为XX县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副庭长;任命沈晋军、张劲松为XX县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副庭长;任命杜润林、蔡立为XX县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三庭副庭长;任命郝蓬-4--为XX县区人民法院东升人民法庭副庭长;任命王继延为XX县区人民法院复兴路人民法庭副庭长;任命蒋凯宇为XX县区人民法院复兴路人民法庭副庭长、审判员;任命莫泰京为XX县区人民法院上地人民法庭副庭长、审判员;任命邢玉明、孟军、王克楠、杨德嘉、毛金柯、沈李平为XX县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免去何畔XX县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职务;免去周红XX县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免去李盛荣XX县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免去王峰、邵红燕、武英、杜润林XX县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职务;免去马克力XX县区人民法院复兴路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根据尹丽君同志的请求,会议决定接受尹丽君辞去XX县区第2页共3页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XX县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5-第3页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