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万吨/年离子膜(一期8万吨/年)搬迁改造扩建工程试生产方案一、制定试生产方案的目的为了有效地预防和避免16万吨/年离子膜(一期8万吨/年)搬迁改造扩建工程项目在试生产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在试生产过程中职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号)和《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及配套文件的意见》(冀安监管危化[2008]26号)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试生产方案
本方案适用于黄骅市金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离子膜烧碱搬迁改造扩建工程的试生产
二、试生产方案编制依据1、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0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年10月28日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2年5月1日起施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44号令(2002年3月15日施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第549号令(2009年5月1日)《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445号令《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52号)《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2005年3月25日通过,2005年9月1日起施行)2、部门规章及有关规定《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第17号令)《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劳部发(1996)276号)《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R0004—2009《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劳部发(1996)140号)《易燃、易爆化学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公安部18号令)《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