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企业学院:《中小企业管理全能版》183套讲座+89700份资料《总经理、高层管理》49套讲座+16388份资料《中层管理学院》46套讲座+6020份资料《国学智慧、易经》46套讲座《人力资源学院》56套讲座+27123份资料《各阶段员工培训学院》77套讲座+324份资料《员工管理企业学院》67套讲座+8720份资料《工厂生产管理学院》52套讲座+13920份资料《财务管理学院》53套讲座+17945份资料《销售经理学院》56套讲座+14350份资料《销售人员培训学院》72套讲座+4879份资料28-5建筑设备监控系统28-5-1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的工程实施及其接口28-5-1-1系统组成和监控范围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简称BAS)是以微计算机为中心工作站,由符合工业标准的控制网络,对分布于监控现场的区域控制器和智能型控制模块进行连接,通过特定的末端设备,实现对建筑物或建筑群内的机电设备监控和管理的自动化控制,是具有分散控制功能和集中操作管理的综合监控系统,BAS系统对建筑物或建筑群内的机电设备采用现代化的计算机技术、控制网络技术、自动控制技术进行全面有效的监控和管理,确保建筑物内被控机电设备处于高效、节能、合理的运行状态。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的监控范围为空调与通风系统、变配电系统、照明系统、给排水系统、热源和热交换系统、冷冻和冷却系统、电梯和自动扶梯系统等各子系统。28-5-1-2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工程实施和质量控制依据《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07的要求,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工程实施和质量控制应包括与前期工程的交接、工程实施条件的准备、进场设备和材料的验收、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过程检查、工程安装质量检查、系统自检和试运行等。(1)与前期工程的交接工程实施前应进行相应的工序交接,做好与建筑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通风与空调、电梯等分部工程的接口确认。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安装前,建筑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1)已完成机房、弱电竖井的建筑施工;2)预埋管及预留孔符合设计要求;3)空调与通风设备、给排水设备、动力设备、照明控制箱、电梯等设备安装就位,并应预留好设计文件中要求的控制信号接入点。(2)工程实施前应做好如下条件准备:1)检查工程设计文件及施工图的完备性,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工程必须按已审批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实施;工程中出现的设计变更,应按《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07附录中表8.0.3的要求填写设计变更审核单;2)完善旖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制度和施工技术措施:主要是指现场质量管理检查制度、施工安全措施、施工技术标准、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证书检查、分包方确认与管理制度、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审批、工程质量检验制度等。(3)按照合同技术文件和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对设备、材料和软件进行进场验收。进场验收应有书面记录和参加人签字,并经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验收人员签字。未经进场验收合格的设备、材料和软件不得在工程上使用和安装。经进场验收的设备和材料应按产品的技术要求妥善保管。设备及材料的进场验收应填写《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07附录中表B.0.1,具体要求如下:1)查验合格证和随带技术文件:实行产品许可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应有产品许可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2)外观检查:铭牌、附件齐全,电气接线端子完好,设备表面无缺损,涂层完整。3)对计算机、服务器、数据存储设备、路由器、交换机、UPS电源等设备开箱后要进行通电自检,查看设备状态指示灯显示,检查设备启动是否正常;有序列号的设备要登记设备序列号;4)软件产品质量应按下列内容检查:商业化的软件,如操作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应用系统软件、信息安全软件和网管软件等应做好使用许可证及使用范围的检查;由系统集成商编制的用户应用软件、用户组态软件及接口软件等应用软件,除进行功能测试和系统测试之外,还应根据需要进行容量、可靠性、安全性、可恢复性、兼容性、自诊断等多项功能测试,并保证软件的可维护性;所有自编软件均应提供完整的文档(包括软件资料、程序结构说明、安装调试说明、使用和维护说明书等);5)依规定程序获得批准使用的新材料和新产品还应提供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6)进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