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高考数学考试大纲附录:教材章节目录一、考试性质上海市数学科高考的指导思想是有助于高等学校选拔新生,有助于中学实施素质教育和对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培养
它是2012年全日制高中阶段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报考理工农医类、文史类各专业的选拔性考试
考试应具有较高的信度和效度,适当的难度和区分度
高等学校根据学生成绩,按计划、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考试目标考察学生的数学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逻辑思维能力、运算能力、空间想象力、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数学探究与创新能力
三、行为目标1
数学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1
1理解或掌握初等数学中有关数与运算、方程与代数、函数与分析、数据与概率统计、图形与几何的基本知识
2领会几何、对应、函数、算法、数学建模、概率、统计以及化归、数形结合、分类讨论、分解与组合等基本数学思想,掌握坐标法、参数法、逻辑划分和等价转换等基本数学方法
3能按照一定的规则和步骤进行计算、画图和推理;掌握数学阅读、表达以及文字语言、图形语言、符号语言之间进行转换的基本技能,会使用函数型计算器进行有关计算
逻辑思维能力2
1能从数学的角度有条理地思考问题
2具有对数学问题或资料进行观察、分析、综合、比较、抽象、概括、判断和论证的能力
3会进行演绎、归纳和类比推理,能合乎逻辑地、准确地阐述自己的思想和观点
4会正确而简明的表述推理过程,能合理地、符合逻辑地解释演绎推理的正确性
1理解数和式的有关算理
2能根据法则准确地进行运算、变形和数据处理
3能够根据条件,寻找与设计合理、简介的运算途径
4能通过运算,对问题进行推理和探求
空间想象能力4
1能根据条件画出正确的图形
2能根据图形想象出直观形象
3能正确地分析图形中的基本元素和相互关系
4能对图形进行分解、组合和变形
5会选择适当的方法对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