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评定细则序号条款号指导原则检查细则一、总则1**00201企业应当在药品采购、储存、销售、运输等环节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药品质量,并按照国1
企业应当按照《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条例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在药品采购、储存、销售、运输等环节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药品质量
家有关要求建立药品追溯系统,实现药品可追溯
企业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5〕95号)、《总局关于推动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完善追溯体系的意见》(食药监科〔2016〕122号)和《规范》要求,建立药品追溯系统,实现药品可追溯
2**00401药品经营企业应当依法经营
《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营业执照等,证件齐全且有效;2
企业不得为他人违法经营药品提供场所、资质证明文件、票据等;3
企业不得从个人或者无《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购进药品;4
企业不得向无合法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药品;5
企业不得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流入非法渠道,或者进行现金交易;6
企业不得有超范围经营的行为;7
其他药品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规定的应进行处罚的违法经营行为
3**00402药品经营企业应当坚持诚实守信,禁止任何虚假、1
企业不得伪造药品采购来源,虚构药品销售流向,篡改计算机系统、温湿度监测系统数欺骗行为
企业不得隐瞒真实药品购销存记录、票据、凭证、数据等,药品购销存记录应当完整、真实,经营行为可追溯;3
购销药品时,证(许可证书)、票(发票、随货同行票据)、账(实物账、财务账)、货(药品实物)、款(货款)应当相互对应一致;不得出现药品未纳入企业质量体系管理的情形;4
不得有药品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规定的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