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农业生产资料公司破产财产处理和分配方案xx市农业生产资料公司破产财产处理和分配方案xxx市人民法院、各位债权人代表:xxx市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因资不抵债,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向xx市人民法院申请破产还债
xx市人民法院于2005年11月28日作出(2005)耒民二破字第6-1号民事裁定,宣告xxxx市农业生产资料公司破产还债,并指定清算组实施破产清算
清算组对破产企业的所有财产、债权、债务进行了认真清理,并分别委托xxx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和xxx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审计、评估,现清算工作已基本完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十二条之规定,特制定本破产财产处理和分配方案,提请人民法院审查和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
一、破产企业现有财产的基本情况(一)xx市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列入破产财产的分为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两大部分
根据xxx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并经XX县区财政局核准确认的资产评估报告,截止到2005年11月28日,破产财产总计为:462
1、流动资产为:55
22万元,包括:货币资金0
41万元,应收账款28
36万元,其他应收款25
95万元,存货0
2、固定资产407
02万元,全部为划拨土地上的附着物
(二)土地已由政府收回不列入破产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58条规定,破产企业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企业破产时,有关人民政府予以收回,不属于(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破产财产
xx市人民政府已于2005年8月22日以耒政函[2005]51号通知依法收回了xxx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四宗划拨第1页共3页土地使用权,将依法处置用于安置职工
二、破产财产的处理方案在xxx人民法院的指导、监督下,破产企业的货币资金0
41万元已由清算组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