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科技学院试卷整理与保管技术规范(2008年2月修订版)第一条:试卷是课程考核所形成的资料,是教学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试卷整理与保管的基本要求是保证试卷齐全、完整、规范、准确,方便查询和利用
第二条:各学院和公共基础课教学部(教研室)为试卷整理和保管的责任主体
各学院负责保存本院所有专业基础课程、专业课程的试卷(包括必修课与选修课);各公共基础课教学部(教研室)保存本部门所属公共基础课程的试卷(包括必修课与选修课)
各学院必须集中保管本院所有试卷,不得将试卷分置于各系(部);公共基础课教学部(教研室)也必须集中保管属于本部门的所有试卷,不得将试卷分置于各教研室(组)
第三条:试卷保管的层次性是:对于专业基础课与专业课的试卷:学院——系(部)——专业——年级——课程——班——学生
对于公共基础课的试卷:公共基础课教学部(教研室)——学院———系(部)——专业——年级——课程——班——学生
具体的标准是:(一)对于专业基础课与专业课试卷:第一层次:在一个学院内,以系(部)为单元,归集试卷
不同系(部)的试卷,不得交织在一起
学院、系(部)的序号,由教务科研处规定
第二层次:在一个系(部)内,对不同教育类别(普招、成招、特招、单招等)、不同学历层次(本科、专科)、不同生源(高中起点、专科起点、对口生等)、不同教育模式(全日制、业余制、重修生、试读生等)分别列为单元,归集试卷
第三层次:在一个教育类别内,以专业为单元,分别归集试卷
不同专业的试卷,不得交织在一起
专业顺序按各自的代码,从小到大排列
第四层次:在一个专业内,以年级为单位,分别归集试卷
试卷从上到下,按低年级至高年级的顺序
不同年级的试卷,不得交织在一起
第五层次:在一个年级内,以课程为单元,按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的顺序,以课程代码为依据,从小到大逐门课程归集
不同课程的试卷,不得交织在一起
第六层次:在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