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矿业安[2010]4号关于下发《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通知公司所属各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鲁政办发{2007}54号)文件精神,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事故隐患的监督检查整改力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经研究,制定下发《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特此通知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二O一O年三月二十日此页无正文主题词: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抄报:集团公司泰山矿业公司安监部2010年3月20日印发附件: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生产过程中存在或出现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防患于未然,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及《山东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生产实际,制定本制度。一、公司各生产经营场所事故隐患排查、报告、治理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制度。二、本制度所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隐患)是指存在于生产经营场所、设备、设施等可能导致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三、公司各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隐患排查、报告、治理和监督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加强对所辖范围内隐患的排查、报告、治理工作,及时发现解决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防范事故的发生。四、安监部是隐患排查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隐患排查的统计、落实、监督和考核。五、隐患级别划分1.隐患按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共划分为:Ⅰ、Ⅱ、Ⅲ、Ⅳ四级;Ⅰ级:难度大,危害严重,公司解决不了,需由集团公司或上级主管部门协助解决的。Ⅱ级:难度较大,危害较大,公司所属各单位解决不了,需由公司解决的。Ⅲ级:有一定难度,有危害又须及时处理,区(队)解决不了,需由公司所属部门协调解决的。Ⅳ级:危险程度较小,各单位能自行解决,由本单位自行解决的。六、隐患种类划分按隐患种类划分为:顶板、机电、运输、硫化氢、火工品、防治水、防火、交通运输和其它等。七、隐患的排查收集隐患收集的渠道主要来源于日排查、周排查、月排查。1.日排查主要是安监员的跟班检查、管理人员下井检查、专业检查、班组人员检查汇报,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检查等;2.周排查是由安监部每周不定时组织有关部门的安全大检查;3.月排查是由各单位每月组织对所属范围存在的隐患进行的排查。八、隐患的治理安监部每天对日排查隐患和周检情况,按照轻重缓急和分类标准,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责令有关单位及时整改。1、对Ⅳ级隐患,一式四联,三、四联给单位(区队),二联给调度室,一联安监部留存。2.对Ⅲ级隐患,一式四联,三、四联给责任单位,二联给调度室,一联安监部留存。3.对危及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安监部要挂停止作业牌跟踪治理,直至隐患消除方可恢复生产。4.对Ⅰ级、Ⅱ级事故隐患,安监部汇总并上报安全生产副总经理、总经理,安监部按照公司领导的批示意见,予以落实。5.各单位的月度隐患排查及上月完成情况,20日前报安监部,由安监部在每月22日前整理汇总,26日前安监部在二号井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月度隐患排查会,通报本月隐患完成情况,协调排查下月安全隐患。6、各单位对本单位存有的隐患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和预案”五落实。九、隐患的复查与反馈1.各单位接到安监部下达的整改通知单后,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责任、整改措施、限期完成隐患整改。整改完毕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将“隐患整改通知单”的回执联按时送交安监部。2.安监部把“隐患整改通知单”下达到有关责任单位后,要对整改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现场隐患已按时整改的,将“隐患整改通知单”的存根联签字存档备查,如单位确实由于非主观原因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不能按期完成的,责任单位可提前向安监部写出书面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