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贫困人口快速调查实施方案一、调查目的全面掌握全市农村贫困人口真实数量、分布状况、结构组成、致贫原因、劳动就业、增收途径等基本情况,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二、调查对象本市农村范围内(城镇低保范围外)所有*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2500元的农户
三、调查内容具体调查指标和表式见附表一、附表二、附表三
本次调查的标准时点为20*年12月31日,调查资料的调查年度为20*年
四、调查工作流程(一)市级培训(18日)由市农工办、统计局联合对所辖乡镇经济服务中心有关人员进行动员、业务培训
(二)乡镇级培训(19日)由各乡镇召集会议对所辖的各行政村支部书记(村长)及村会计和相关人员进行调查业务培训
(三)村确定贫困农户名单,开展调查并填表
(19日-20日)各行政村提出初步名单
由村干部和村民代表根据贫困农户收入状况进行评议排队,确定20*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500元的贫困户名单
将贫困户信息填写至附表一《贫困户调查过录表》,并汇总生成附表二《贫困户调查村级汇总表》,由村支书或主任签字盖章,20日前上报乡镇经济服务中心统计室
(四)乡镇汇总、录入并上报
(21日)各乡镇将村上报的《贫困户调查村级汇总表》进行汇总,填写附表三:《贫困户调查镇级汇总表》,由乡镇党委书记签字盖章确认后,将镇级汇总表(附表三)和各村汇总表(附表二)在22日前上报市统计局
市统计局联系电话:52709775,联系人:朱杏芬
第1页共2页(五)市级调查数据处理
(22日)市农工办、统计局对各乡镇上报的调查表的数据进行审核和复核
并利用下发的数据处理程序对每个村、每个镇的贫困户汇总表进行数据录入、审核、汇总、评估
(六)数据上报
(23日)市农工办、统计局将处理完毕的数据和有关报表上报*
五、质量控制为确保本次数据真实可信,各乡镇必须加强数据质量控制,对本地上报的贫困户户数要与相关数据相匹配,特别是与民政低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