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江苏镇江中考招生方案根据以往教育部门的招生方案,我们对2014年中考的招生做出了如下要求。一、招生学校高中阶段学校是指招收初中毕业生的普通高中、高等师范学校、五年制高职、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等。二、招生计划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会同发展改革等部门编制,并在当年中考报名前向社会公布(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的招生计划由省有关部门统一下达)。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跨市和辖市(区)招生。民办普通高中跨市招生按《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0〕2号)精神执行。所有招生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超计划、无计划招生。三、报考资格⒈报考条件具有我市初中学籍并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学习任务的学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均可报考。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高中阶段在校生、毕业生,以及被开除学籍、勒令退学或取消学籍不满一年的学生;(2)因升学考试舞弊被取消考试资格不满一年者;(3)曾在全日制学校补习或插班复读的往届初中毕业生,不能报考四星级普通高中和五年制师范专业;(4)初中阶段在转学、休学、复学等方面严重违反学籍管理规定的学生,不能报考四星级普通高中和五年制师范专业。第1页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