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乱建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农村环境“六乱”集中治理的工作意见》(修发〔2015〕6号)精神,扎实推进我县农民建房管理工作,促进和谐秀美新农村建设,就2015年集中治理房屋乱建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明确总体要求和主要工作目标㈠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XX县区委十六届六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切实做到规划引领、规范审批、科学布局、集中建设、严格监管
继续完善**中心村建设工作;2
全面推广新户型建设,实现新户型率达100%;3
强化乡镇农民建房管理队伍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4
强化动态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建房,实现“两违”建设零增量目标
二、突出工作重点㈠抓好中心村建设
一是要全面把握中心村建设的相关要求
在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规划先行、稳步推进;因地制宜、节约资源”三原则的前提下,按照“人口集中、产业集聚、功能集成”的总体要求,突出中心村的人口集聚与居住服务功能、公共服务与社会管理职能,使中心村成为人口集聚中心、公共服务中心和社会管理中心
二是严格控制零星建房,完成中心村建设任务
大力倡导集中建房,中心村辐射范围内的农民建房要求统一到中心村建房,继续完善**中心村建设
㈡规范建房审批
一要严格执行“两次公示、四堂会审”制度(“两次公示”指村委会受理申请后进行第一次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受理申请后进行第二次公示,“四堂会审”指村委会、理事会、国土规划所、乡镇人民政府共同到场集中会审),坚持农民建房“一户一宅”、先批后建、不超过法规政策规定限额面积标准和实际审批面积及按规划建设等原则
二要坚决做到“七个不批”(不符合建房条件的不批、不符合新户型的第1页共5页不批、占用基本农田的不批、占用耕地“开天窗”建房的不批、违反公路红线的不批、严重切坡的不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