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分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方案一、目的规范山东分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确保分公司安全管理相关工作合规、有序开展
1适用于分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保障体系、安全监督体系建设
2分公司所辖各发电场/站、项目部参照执行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检查办法
3XX省安全生产条例
四、组织机构4
1分公司成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以下统称“安委会”),是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最高决策和管理机构
1安委会主任由分公司行政一把手(总经理)担任
2安委会副主任由分公司安全管理分管副总经理担任
3安委会成员由分公司各部门负责人组成;必要时,可吸纳分公司所辖各发电场/站负责人、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作为安委会成员
4分公司安委会下设常务办公室,常务办公室设在安全监督管理主管部门
常务办公室秘书由安全监督管理主管部门负责人担任
5分公司所辖各发电场/站作为分公司的车间级管理机构,原则上不再单独成立安委会,各发电场/站运维管理负责人亦应作为分公司安委会成员
分公司所辖各发电场/站所属当地政府或行业等主管部门有其他规定,或配备健全且独立的企业法人治理组织机构的,应按照主管部门要求、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单独成立本单位安委会
分公司所辖工程建设项目部应单独成立安委会
2分公司成立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包括技术保障、第1页共6页财务保障、人力保障、后勤保障及应急与公共关系保障等各专业小组
1安全保障小组组长由分公司行政一把手(总经理)担任
2安全保障小组副组长由分公司安全生产分管副总经理担任
3安全保障小组成员由分公司各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安全保障各专业小组根据职责分工由分公司相关部门(如
人力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门、采购管理部门、法务管理部门、信息管理部门、运营管理部门、工程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