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农村低保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浅谈农村低保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对持有本县农业户口,家庭纯收入低于本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困难居民,实行差额救助的制度,是社会救助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传统的救济制度的改革与发展,其根本目的是保障农村困难居民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2007年,我县建立起覆盖全县140万农村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县财政部门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农村低保“三级核查、三级评审、三榜公示”等工作,并对资金实行“一卡通”发放,取得了明显成效
通过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财政总投入由2007年的1801万元增加到20XX年的4871
58万元,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数由2007年的47352人增加到20XX年的66507人
经过近年来的实践与推进,农村低保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出现了一些问题,直接影响了低保对象的生产、生活,影响到农村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在推进低保规范化建设中,需要我们不断探索与完善
一、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过低按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设计标准,农村最低生活标准必须保障低保对象的衣、食、住,适当考虑电、燃料、未成年人义务教育等费用及物价的上涨,我县农村低保对象保障标准平均每人每月是42元,人均一天也就是1
4元钱,现在我县市场上面粉价格是1
5元/每斤,大米价格都在2
5元/每斤,加上穿衣等费用,低保资金对失去劳动能力的农村低保对象来说无异于是杯水车薪,这样低的保障标准,很难维系一个农村居民的基本生存需求
(二)保障对象难界定
保障对象即是家庭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困难居民,目前,各地民政部门普遍采用的是“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办法来确定保障资格;但实际上,这种“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办法难以落实到具体工作当中,第一,收入的项目繁第1页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