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广州市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标准总分:1000分)评定项目评定要素评定内容评分标准评分得分扣分说明备注一、安全生产基础管理(280分)(一)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20分)
a)根据企业自身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和年度安全生产指标;b)按照企业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在生产经营中的职能,制定基层单位和部门的安全生产指标和考核办法,并进行考核
标准分:20分
①企业没有制定安全生产目标,扣5分
②企业没有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指标,扣4分
③没有按照企业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在生产经营中的职能,制定基层单位和部门的安全生产指标和考核办法,每缺一个部门扣1分,该项总扣分不超过4分
④基层单位或部门未能完成年度安全生产指标,每缺一个部门扣1分,该项总扣分不超过4分
⑤企业未能完成年度安全生产指标,扣分3分
评定项目评定要素评定内容评分标准评分得分扣分说明备注(二)组织机构、人员和职责(40分)
组织机构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企业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安全主任
企业应建立从安全生产最高决策机构(或领导小组)至与安全生产相关的生产基层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标准分:10分
①没有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未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安全主任,扣4分
②没有成立安全生产最高决策机构(或领导小组),扣3分
③没有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网络,扣3分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金属冶炼、机械制造、建材、船舶修造生产企业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至少配备2名专职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安全主任;从业人员超过1000人的,至少配备5名专职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安全主任;从业人员超过5000人的,至少配备10名专职注标准分:15分
没有按规定人数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安全主任,扣15分
评定项目评定要素评定内容评分标准评分得分扣分说明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安全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