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危害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遏制职业危害,保障从业人员安全健康,结合我县用人单位职业危害的特点和实际,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如下:一、整治工作目标全县用人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专项整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以《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通过多部门联合集中整治,督促用人单位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健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要求的个体劳动防护用品,加强现场管理,有效减少和消除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确保从业人员的健康与安全
二、整治工作范围此次专项行动的范围为作业场所存在职业危害的用人单位,重点是产生粉尘和使用高毒物品的作业场所
特别要加大煤矿、非煤矿山、化工、电力、冶炼、水泥制造等行业企业的整治力度
三、组织领导为确保全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专项整治取得成效,县政府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曾庆军县政府副县长、安委会副主任副组长:刘航县安委办主任、安监局局长张孝伟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王志明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蒙敏县总工会主席成员:罗吉训县安监局副局长(煤矿)王伦县安监局副局长(煤矿除外)申军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任杰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第1页共17页何正XX县区总工会副主席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职业卫生安全监督管理股,由范代伟同志负责具体办公(电话:0857-7221058)
四、整治工作主要任务(一)全面开展职业危害情况调查通过对全县用人单位进行全面普查,摸清全县重点职业危害企业、岗位和涉及人员情况,在普查的基础上,建立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和台帐
(二)依法落实用人单位职业危害防治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