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法治建设提升年实施意见为做好教育系统“法治建设提升年”活动各项工作,强化教育执法监督,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法治建设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重点工作(一)一是要严格履行职责,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年内确定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和操作规则要以会议记录、纪要、决定等形式形成文字材料存档备查
二是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各项配套制度,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三是建立行政执法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
各镇街教委、县直各学校重大行政决策方案必须经教育局政策法规股进行合法性审查,教育局法制机构主要从职责权限、法定程序、实体要求等方面对决策的内容、程序进行全面审查,为各单位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供高水平、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四是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征求意见、听证等制度
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方案合法性审查制度和风险评估机制,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的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
五是实施“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
明确工作职责,规范运作,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在学校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的作用
(二)深化教育系统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
一是依法界定行政程序主体与职责
教育局机关依法办理行政职权委托事项,委托行政执法时,与受委托行政机关、组织之间签订书面委托协议,并报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备案
主动向社会公告委托主体和委托的行政职权内容,并对受委托行政机关或者组织行使受委托行政职权的行为进行指导、监督
二是严格行政执法程序
加强行政执法监管,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在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确认等具体行政执法中,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做到着装整齐、亮证执法、用语规范、举止文明,塑造阳光执法、公正执法的良好形象
三是认真做第1页共3页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