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州标准EN1804-3井下采矿机械液压支架安全要求第3部分液压控制系统目录前言0概述1适应范围2引用标准3定义4危险情况表5安全要求6安全要求的验证7用户信息附件A(标准的)验证安全性要求的检验B(标准的)与EN982:1996规定的不同之处C(信息的)参考书目(标准)ZA(信息的)本欧洲标准与欧共体指南的相互关系前言本标准是根据欧共体和欧洲自由贸易区秘书处的委托,由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井下采矿机械的安全性”技术委员会CEN/TC196所制定的,它也满足欧共体规程的基本要求
与欧共体规程的关系参见信息性附录ZA,它是本标准的组成部分
本标准已经CEN技术局批准
本标准是欧洲标准液压支架安全性要求所规定的第3部分
其余部分是:1
支架及其一般要求;2
支架立柱和千斤顶;4
电液控制系统
EN1804-1:2000的条款7用户资料也适用于EN1804-1,PrEN1804-3和1804-4,也作为本部分相应条款的适当补充
本标准在下列国家专家的协作下制定的:芬兰、法国、德国、意大利、西班牙、瑞典和英国
0引言本标准是EN1070中叙述的C类标准
本标准的制定为实现欧共体指南中的基本安全要求和与之相关的EFTA规定的配合协调提供了相应标准
在本标准应用范围内指明了所涉及的危害情况;当编制本标准时假定:——只有经过培训和有资格的人来操作机器;——没有提出特殊要求的部分是:a)根据公认的工程实践及公认的计算规范设计的;b)机械加工良好;c)无缺陷的
——元部件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用户和制造厂之间就机器使用问题进行了协商
1应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由厂家或其全权代表所计划的按规定使用的液压控制设备的安全性要求
液压控制设备包括液压阀及其操纵装置、组合阀、控制系统、刚性管理及软管组件、管路附件、截止装置、测量装置、过滤器、装于立柱、千斤顶的安全阀和单向阀,以及喷水除尘阀,不包括